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寿县一诺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4-3126018(兼传真)
联系地址: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废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寿县一诺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润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寿县工业园区,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由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4条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生产30万吨规模的机制砂和30万吨的建筑垃圾废料破碎的生产能力。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不产生废水。运营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为喷淋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路面喷洒用水、石粉冲洗用水以及生活用水。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周边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县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采取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拌和,减少扬尘产生。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碎工序和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水洗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汽车运输起尘与料场装卸过程起尘。废气经处理后的粉尘、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和施工、运输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95dB(A)。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和中午12:00-2:00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喂料机、鄂式破碎机、筛分机、制沙机、洗沙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65-95dB(A)左右,设备经减振、隔声、绿化等措施,外排噪声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建筑垃圾指定排放地点排放,生活垃圾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磁选固废、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循环水池产生的污泥、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工作人员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机油。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