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SDYK2020A156P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湿式除尘器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湿式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DYK2020A156P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湿式除尘器公开招标,需采购湿式除尘器共 2 4 台;湿式除尘器 KCS-450D型16台;湿式除尘器KCS-500D型8台;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 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KCS-450D矿用湿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1.额定处理风量:450m?/min;2.处理风量范围:450±8%m?/min;3.总粉尘除尘效率:≥97%;4.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80%;5.液气比:≤0.2L/m?;6.噪音:≤85dB(A);7.漏风率:≤5%;8.排出的气体含水量:<0.01L/m?;9.功率:2×22kW;10.电压:660/1140V;
11.防爆型式:矿用隔爆型;12.防爆标志:ExdIMb;13.循环水流量:15~25L/min;压力0.3~0.7MPa,从除尘箱抽出水经过滤处理后供回除尘风机再循环使用。
KCS-500D矿用湿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1、处理风量:≥500m3/min;2、适应巷道坡度:±16°;3、全尘降尘率:≥97%;
4、呼吸性粉尘除尘率:≥90%;5、额定电源电压:660V/1140V、50Hz;6、额定工作阻力:≤1800Pa;7、配套风机电机功率:2×30kW ,额定电压:660V/1140V;8、工作噪音≤85dB。
(具体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交货。
交货地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权属分公司、子公司。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国内近三年( 2017年至2019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 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采购人保留查验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买方。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该内容将作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所采购货物资质的生产厂家 , 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 的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证、煤安标志等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 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 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已有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因违规等原因,被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 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 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0年08月 28 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20年0 9 月 01 日 18:00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 1)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 22 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 1)标书费、保证金收款信息
公司账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行号 302451037703)
账 号: 8112501013500077377
汇 入 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税 号: 91370100730680749L
备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本项目编号( SDYK2020A156P)后五位。
(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监督办公室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武冰
电 话: 136753711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云晴
手 机: 13562768293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 299号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273500
山东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