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兴平市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工实施,标志着咸阳市渭河平原重点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入了施工阶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科学有序推进渭河平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省厅《陕西省渭河平原重点城市周边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要求,经过7个多月的精心准备,完成了兴平市渭河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调查、项目设计、专家评审、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及公示等工作。
该项目位于渭河以北,紧邻河堤路,面积31.3004公顷,项目总投资679.97万元。目前,中央、省市县各级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预计年底前可峻工完成。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生产的原则,采取拆除清理矿区地面附着物、灌溉复垦耕地、修建项目区道路和生态复绿、生态护坡、防护林栽植等方式进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后可恢复耕地面积19.9081公顷,在项目区现有的种植模式下,年净收益增加27.77万元。
下一步,市局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制度管理及各类资料的分类保管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推动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把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做成优质工程、放心工程、民心工程,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履职担当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