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近年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一方面,各地不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结构性减排成效初步显现;另一方面,重点区城逐步统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各地在统一原则下,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当前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为更加科学、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当地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技术指南》的贯彻实施标志着,全国砂石等企业在污染天气下,不再“一刀切”停产政策的落地实施,对推动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期,河北等省对文件严格落实,并公示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明确不同排放指标的企业的允许生产、限采、停产要求。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河北省大气办组织对全省47个行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根据工作程序,现对河北全省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据了解,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要求:
A级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釆取减排措施;
B级企业:黄色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載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橙色预警期间:限产20%,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经梳理发现,3个表格的名单中,基本没有砂石企业,说明对于砂石行业来说,欲达到《技术指南》指标的要求,相关砂石矿山企业还需要加倍努力,加快推动矿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更严格管理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