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15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稳定浙江省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再次发文对《关于促进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经过多年大规模开采,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近年来主要江河来沙量大幅下降,加之一些地方对砂石基础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行业整治工作简单粗放,没有统筹好“堵后门”和“开前门”的关系,企业数量产量明显减少,造成区域性供需短期失衡,价格大幅上涨,低质砂石进入市场,增加基建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成本的同时,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并带来质量安全隐患。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稳定浙江省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委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关于促进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1.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建立健全机制砂石产业标准体系。
2.优化石料矿产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交通运输、市场供需、生态保护等因素,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建设绿色矿山。实施采矿权出让调控制度。
3.优化机制砂石产业布局。加强资源富集地区和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支持省内跨区域合作和山海合作,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
4.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统筹布局一批机制砂石定点企业,引导各类资金支持骨干项目建设,推动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
5.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
(三)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利用和规范海砂使用
6.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和落实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
7.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
8.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结合市场需求、资源分布、环境承载能力等情况,加快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工作,增加砂石资源供给。
9.严格规范海砂使用。严格执行海砂使用标准,确保海砂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四)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10.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资源,实现“变废为宝”。
11.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推进建筑垃圾等固废资源再生利用,增加再生砂石供给。
12.统筹工程施工采挖矿产利用。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隧道或地下空间工程,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及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土矿产的,不再另行设置出让采矿权。
13.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挥我省钢结构产业集聚优势,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应用,加快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
(五)进一步压实责任
14.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
15.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针对性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受影响。
16.切实保障防汛等应急用砂石。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根据需要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制定应急方案,由各地政府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
17.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申请资料要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一视同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六)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18.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19.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砂石行业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
20.加强进出口管理。从严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导市场主体扩大砂石进口规模,积极拓展进口渠道,合法、有序开展砂石进口。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1.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指导。
22.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砂石市场、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供应和价格情况监测预测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