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佛山市发改局获悉,《佛山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由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方案》包含6大方面19条措施,旨在统筹做好砂石行业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
《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科学合理优化资源开发及产业布局,积极推进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强化用砂保障,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为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砂石开发布局,《方案》明确禅城、南海和顺德区为禁止开采区,保持高明区8个、三水区2个的采石场总量控制指标不变。根据省下达佛山市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年产1000万立方米(实方,下同)的产能要求,研究加大对高明、三水区有关矿地统筹、净矿出让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出让工作进度,确保在2022年年底前分别完成年产800万立方米和200万立方米的达标达产任务。
而在严格河砂开采管理与严格规范海砂使用方面,《方案》提出要严格规范河砂开采和河道治理,保障河道防洪、供水安全、航道稳定、通航安全。加强海砂使用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建设工程使用违反标准规范要求的海砂,严禁在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使用海砂。
在推进替代砂源再生利用方面,《方案》提出,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将正常开采条件下产生的废石弃土用作生产建筑碎石和机制砂,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砂石替代材料,鼓励优先使用再生砂石及再生砂石生产的建材产品。
此外,对已关闭、废弃或矿权已灭失的采石场和采矿许可证证内资源濒临枯竭的现有采石场,原矿区范围和矿山工业场地毗邻区仍有资源的,佛山支持鼓励在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出让采矿权,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安全再利用。佛山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重要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接下来,佛山还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一视同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允许和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开采等行业,保护民营砂石生产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