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正式挂牌成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裴文田,福建省副省长黄海昆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揭牌,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李亭主持挂牌仪式并致辞。
据了解,此次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又一重大举措。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设在地方的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行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福建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依法对辖区内煤矿企业进行监察执法,参与编制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煤矿和参与非煤矿山的重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郑李亭在致辞中指出,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自2005年成立以来,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防范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立足国家监察,坚持严格执法,紧盯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发力,全力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在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三下降、两提升”:煤矿事故起数从2005年的78起下降至2020年的1起,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2005年的95人下降至2020年的1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2005年的6.01下降至2020年的0.154;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也在十六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发展成为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特别能战斗的执法队伍,展现出良好的“国家监察”形象。
面对新工作、新任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忠诚担当、敬业实干、严格精准、廉洁奉献,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福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