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给料机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物资供应中心带式给料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带式给料机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YZMY-D20210-034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济宁三号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物资供应中心带式给料机公开招标,需采购带式给料机2台。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设计、制造、检验、装卸、运输、指导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主要技术参数明细表:
1.给料能力:520-2600t/h(由变频调速控制给料量);
2.适应物料粒度及方式:0-500mm;
3.带宽:1150mm;
4.调速方式:变频调速;
5.电机功率:7.5KW;
6.电机电压:660/1140V,50HZ;
7.输送带:PVG1000S整芯阻燃输送带;
8.给料机运距:2.8m-3m可调;
9.给料机减速机:速比23.49;
10.给料机使用变频器调速,变频器电压AC660V,可以设置不同速度的档位,并能通过接线实现远程启动、复位、调速功能。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项目现场。
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设备运输方式不限,在将设备运送至矿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五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采购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买方后期所需的设备配件进行直供。投标人无此承诺或承诺内容与上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将构成单台(套)设备的组件或配件进行全部明细报价,且构成整机的所有组件或配件总报价不高于单台(套)设备价值的1.3倍,该内容为招标评审的重要因素,若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中设备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或供货价格来源的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一旦后期需要,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并在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明确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金以发标日前注册的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产品生产单位的“产品检验合格证”,配套电气部分具有合格有效的“防爆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已有投运,产品无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无不良投诉记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后,先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购买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5.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5.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年10月 26日 09: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1年10月 31日 18:00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16日 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账 号:8112501012901080662
户 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302451037264
备 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8637486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闵经理
手 机:13465770360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