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度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2021年度,济南市共有生产矿山88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生产矿山64家,县级生产矿山24家。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完成公示、公告或公示的矿山共78家,10家未编制或修编;按照《方案》中确定的年度监测任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矿山有77家,11家未完成;按《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有77家,11家未完成;2家矿山未按照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基金账户;8家矿山不按规定计提、支取基金。
具体情况如下:
任城区:全区共有生产矿山7家。未按规定支取基金的有: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岱庄煤矿、济宁何岗煤矿;山东唐口煤业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建立不规范,共7个账户。
曲阜市:全市共有生产矿山5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3家,县级发证矿山2家。曲阜市防山镇防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未完成基建期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
兖州区:全区共有生产矿山4家。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未足额计提基金。
邹城市:全市共有生产矿山17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10家,县级发证矿山7家。未按规定编制(修编)《方案》的有: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市横河煤矿、邹城市铸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济宁市鲁强建材有限公司、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建立不规范的有: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共3个账户;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有: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凫山石灰岩矿、邹城市铁龙工贸有限公司付楼铁矿、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或土地复垦工程的有:山东港利矿业有限公司、邹城市铸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济宁市鲁强建材有限公司、济宁诚聚通石材有限公司、邹城市石兴工贸有限公司、济宁华丰工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邹城市土山铁矿。
微山县:全县共有生产矿山12家,未按规定编制(修编)《方案》的有微山县西单矿;微山金源煤矿基金账户建立不规范,为5张定额存单。
嘉祥县:全县共有生产矿山4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3家,县级发证矿山1家。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梁宝寺煤矿未按照规定建立基金账户,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及土地复垦工程。
汶上县:全县共有生产矿山17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10家,县级发证矿山7家。未按规定编制(修编)《方案》的有:山东胜宏矿业有限公司张家毛坦铁矿、汶上县兴达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白家店重晶石矿、汶上张宝庄铁矿有限公司张宝庄铁矿;未按照规定建立基金账户的有:汶上张宝庄铁矿有限公司张宝庄铁矿;未按规定支取基金的有:汶上县杨店矿区建筑用地砂矿;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有:汶上县太白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汶上县梅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东省汶上县杨店铁矿;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工程的有汶上县水牛山东建筑用花岗岩矿。
泗水县:全县共有生产矿山11家,其中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证矿山5家,县级发证矿山6家。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的有:山东泗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泗水县金庄镇马头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济宁市广晟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泗水县北纪埠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泗水县柘沟凤仙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未按《方案》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工程的有:济宁成坤新型墙材制品有限公司泗水页岩矿区。
《通报》要求:
(一)严格执行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未履行义务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市局对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矿山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责令相关矿山企业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要对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县级发证矿山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规定处理;同时按照原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
(二)建立整改闭环机制。对存在问题的矿山,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周调度,确保问题矿山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彻底改。
(三)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既要着手解决当前问题,又立足长远,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四个严格”,即严格落实《方案》编制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基金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年度修复任务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惩戒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要将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作为办理采矿权证新办、延续、变更等手续的审查要件,对未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采矿权人,不受理采矿权证新办、延续、变更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