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成立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三级联创的工作和考核机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倒逼企业落实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编制了《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按照“先试点示范、后整体推进”总体思路,将全旗所有生产矿山、新建矿山全部纳入规划中,明确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到2025年,全旗所有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三是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注重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以建成的绿色矿山为典型,分地区、分阶段优选绿色发展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从线到面,推动形成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四是坚持综合施策、合力加固。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资源,广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提高全社会特别是矿业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邀请行业专家围绕绿色矿山建设形势与政策等内容进行广泛交流培训,推动了绿色矿山建设经验交互和资源共享。出台相关措施,从建设用地、财税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力度等方面给予保障,同时将绿色矿山建设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截至目前,全旗建成绿色矿山70座,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8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62座,绿色矿山建成数量及质量均走在全区前列,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