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我市印发了《亳州市2022年度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将治理2座、10.61公顷废弃矿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改善民生、恢复矿山生态和提高土地利用率。
《方案》明确,要坚持“属地管理”和“限期完成”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宜林则林、宜地则地,科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治理设计,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2022年3月至2023年10月底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施工阶段,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对接,注重监督问效,合力推进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底为检查与验收阶段,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把治理标准,实行逐级验收。
《方案》强调,在治理标准方面,须拆除地面上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消除开采形成的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对因地表挖损或废石、废渣破坏、压占的土地,须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到可供重新利用的状况;恢复矿山生态时,要注重生态环境、景观环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方案》要求,要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扎实推进恢复治理工作。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针对治理技术难度大、工程安全施工要求高的建筑石料废弃矿山,要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依托专业机构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保证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