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人民政府通告
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砂石料综合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局面,切实保护河道和耕地,最大力度涵养生态环境,经涿州市砂石料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开采、加工砂石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举报奖励。
一、举报范围
在涿州市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开采、加工砂石料的行为。
二、奖励条件
举报奖励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事实及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据;举报人应当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三、举报办法
发现违法违规开采、加工砂石料的行为,在留证后及时拨打举报热线:3850422(工作日白天),3852330(工作日夜间及休息日全天)进行举报。
四、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的开采、加工砂石料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经查处确定为行政案件的,奖励举报人500元;经查处确定为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二)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砂石料综合整治巡查监管工作职责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举报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五、其他要求
(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