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移动式建筑石料破碎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8月30日
招标编号:NBITC-202210675
项目名称:采购移动式建筑石料破碎设备项目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移动式建筑石料破碎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子包1:移动式颚式破碎机、移动式圆锥破碎机、移动式筛分机
数量:各1台,共3台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64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2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采购监管办)、联系电话:0574-8938654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为: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 系 人:周世雄、陈裕栋
电 话:0574-87224347、8730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