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江西瑞昌市人民法院举行横港下堰龙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合作签约仪式。经再次查勘现场后,瑞昌市人民法院与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横港镇人民政府、瑞昌市自然资源局、瑞昌市财政局共同签订了生态修复项目合作协议。瑞昌市人民法院将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被告人缴纳的56万余元生态修复资金委托给思华基金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根据协议,横港镇人民政府接收并利用该笔生态修复资金,采取清坡工程、挡土墙工程、排水沟工程、采场底平台、平缓边坡覆绿等对下堰龙采石场进行历史遗迹替代性修复。
横港下堰龙采石场为破坏采矿关停后的遗留矿山,在省级风景旅游区秦山森林公园风景带区域范围内。矿山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及植被损毁。矿山边坡为岩质顺向坡,坡体岩体破碎,岩体风化严重,发生过顺向滑坡,滑坡体规模2250立方米,存在非常大的地质灾害隐患。
该生态修复项目是瑞昌市人民法院首例利用思华基金的生态修复项目。对遭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下半篇”,转变了对环境修复资金不会用、不敢用窘况,真正使判决落到实处。横港下堰龙采石场修复项目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融合,实现了生态修复、环保宣传、增加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公信力等多方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