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州市新垌镇横垭坳矿区建筑用片麻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亿元,其保有控制资源量2180.36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1407.91万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片麻岩340万立方米(实方约793.97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为9.6年,其中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7.6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
广东省高州市新垌镇横垭坳矿区年产34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高州市新垌镇横垭坳矿区年产34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
建设单位: 茂名市茂盛横垭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高州市新垌镇新德村委会横垭坳矿区
环评机构: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东省高州市新垌镇横垭坳矿区年产340万立方米建筑用片麻岩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新垌镇新德村委会横垭坳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7′59.968″,北纬21°53′1.009″。
本项目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资源储量4012.1×104立方米,累计消耗资源储量为423.83×104立方米,保有建筑用片麻岩矿资源量3588.27×104立方米,其中:保有控制资源量2180.36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1407.91万立方米。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388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220米~10米。矿山总服务年限为9.6年,其中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7.6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破碎加工区、综合服务区、临时堆场、产品堆场等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片麻岩340万立方米(实方约793.97万吨),年利用全风化岩层量为28.75万立方米(实方约46万吨),年剥离残坡积层量12.59万立方米(实方约20.14万吨),年利用中风化岩层量为61.12万立方米(实方约155.86万吨)。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式开采工艺,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依次延深;碎石生产线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工艺。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8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24%。本项目员工共154人,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280天。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尽量减轻施工粉尘及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缩小其影响范围,本评价要求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严格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车,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②风速四级以上(>5m/s)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
③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区域堆放,不得随处临时堆放,在大风天气应采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④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必须实施严密封盖运输,减少车辆颠簸洒漏。运输车辆装卸完成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驶离施工区前采用人工清泥除尘,不得将泥土带出施工工地。
⑤施工运输车辆矿区内限速20km/h以下,既可减少扬尘量,又可降低车辆噪声,同时有利于施工现场安全。卸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对散状物如沙子、碎石堆场也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⑥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在施工场地张贴文明施工标语,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大大降低,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暂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影响消除,不会遗留环境问题,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须做好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冲洗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TP、TN,生活污水经生活区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期环保监理和环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最小化。
采取上述措施,可保证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点设备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噪声源强;
采取上述措施,加上距离的衰减,可保证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项目矿区道路、排水沟、沉淀池等,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水泥碎石等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可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控制其对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露天采场扬尘在表土剥离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潜孔钻机采用干式捕尘装置收集粉尘;使用水封爆破作业,爆破后进行洒水;对铲装运输和堆存石料洒水保湿,开采作业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增加喷水设施,且在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洒水降尘;破碎生产线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全过程配套管道式洒水降尘设施,破碎站为半封闭车间,内部配套洒水喷淋设备,加工区边界设有水喷雾装置,可有效抑制扬尘。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15立方米/天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3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蓄水池,回用于厂区清洗、生产和降尘用水,不外排;矿区和运输道路初期雨水经排水沟进入2座有效容积均为400立方米的沉淀池和2座有效容积均为300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清洗、生产和降尘用水;加工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进入3座有效容积均为600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清洗、生产和降尘用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间隔、缓振爆破等爆破方法;破碎机、振动筛等其它发声设备要做好减振工作,如在适当位置加设减振器等;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午间爆破;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矿界及敏感点;控制车速、禁鸣喇叭、不超载以及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避免昼间午休时间行车。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场,回用于矿山复垦绿化用土;爆破过程产生的爆破废物由爆破公司现场统一回收带走,不在项目区域储存;沉淀池产生的泥砂清理后回用于矿山填土;危险废物暂存于6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