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聚焦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构建“12345”安全监管体系,打好煤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
树立“一个理念”。明确提出所有安全隐患都是可以控制的、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零死亡”安全理念。多次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常态化与属地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强化安全动员;录制24期“矿长话安全”节目,由煤矿矿长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使各级各部门、单位认识到“只要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培训到位、规程落实到位,煤矿长治久安是可以实现的”。
突出“两个抓手”。一是创新实施标准化提档升级行动。推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化、体系化,现场作业规范化、标准化,现有一级、二级标准化矿井27处、14处,占比超过93%,在全省主要产煤市中位居首位。二是编制《济宁市“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检查手册汇编》。明确四个方面检查标准、七大工作体系,配套开展“分区分段”可视化网格管理、煤矿基层班组建设活动,夯实基层安全基础。
抓好“三个关键”。一是抓好重大灾害治理。针对煤矿灾害防治,举办了24期“每月两讲”、8期“云讲堂”专家讲座,培训人员2.7万人次;出台《煤层自然发火九种情形防治要点》等文件,指导企业加强灾害风险管控。二是抓好干部职工素质能力提升。开展煤矿矿长、安全总监安全管理能力测试,狠抓煤矿“关键人”素质提升;编写《煤矿安全生产画册》,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开发手机端考试小程序,随机抽考专业技术人员,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三是抓好智能化建设。全市36处煤矿实施了智能化改造,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402个,智能化开采量占84.68%,4处煤矿通过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通过数量全省第一。
强化“四个管控”。一是强化施工过程行为管控。健全煤矿工作单元操作流程制度,每班作业前填写《工作单元流程操作票》,向作业人员告知现场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二是强化安全技术管理管控。规程措施编制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勘察,编制完毕后,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召开规程审查会。三是强化遇条件变化的安全管控。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四是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将危险作业纳入重点管控,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措施,办理审批手续,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实施“五项措施”。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接入煤矿安全数据,对煤矿实现动态监控,确保监管“不断线”。二是创新执法模式。构建“1+2+N”(聚焦“实现安全生产”1个目标,强化“全流程从严执法、全过程业务指导”2个抓手,采取“分类分级执法、借力引智执法、执法联动通报、技术方案审查”等N项举措)的执法模式,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130家次,立案处罚2146.5万元,检查数量、处罚力度均居全省首位。三是强化监管监察合力。会同矿山监察部门开展季度风险研判、“双专双查”、劳动用品专项检查等活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借脑引智”聘请专家查隐患。委托中国矿业大学聘请高层次行业专家,深入企业进行“把脉问诊”,协助企业查隐患、控风险。五是实施“每周一案”警示活动。向企业推送79个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用案例教育人,用事故警示人,教育引导职工按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