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晚,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接到险情信息:一艘满载砂石的散货船严重倾斜进水,随时可能沉没,13名船员急需救援。目前,分3批救援后,13名遇险船员全部获救。
据了解,船舶夜间航行环境复杂,倘若驾驶人员警惕性不高,措施不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诱发搁浅、碰撞等各类事故,影响船舶夜间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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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船舶安全夜航,船员应做到:
保持体力和精力
夜间当班人员应保持必要的休息和足够的营养膳食,当班驾驶人员应具备清醒的头脑,保持良好的心态。
遵守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应提前上岗,全面清楚的交接。同时,必要时应停止交接班,待处理好情况后再进行交接班。
值班人员提高责任心
夜航时,驾驶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操纵和瞭望上,事先熟悉途经航路和附近的航标,灯浮及有关碍航物情况;瞭望人员应集中精力,杜绝闲聊、打瞌睡现象。
夜间严格按规定航行
夜间航行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开启AIS、主动联系、按规定航路航行、弯道桥区不追越,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保持系统正规瞭望
夜间能见距差,诱发事故的因素远比白天多,更应该保持系统正规的瞭望。
正确使用安全航速
夜间航行,不确定因素增多,要充分估计潜在危险,合理控制船速。
保障船舶安全夜航,航运公司应做到:
1、充分认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公司加强所属船舶夜间动态监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督促船方制定落实针对性夜航操作规程,并强化内部培训、管理。
2、对照要求,重新审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对于不完善或欠缺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明确船舶安全方面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