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易志东率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组成复核组一行,赴德安县、瑞昌市、庐山市开展绿色矿山复核工作,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叶诚等陪同。
复核组一行分别到德安县白云岭建筑用灰岩矿、江西省庐山市沙岭山建筑用砂矿、瑞昌市邓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3家矿山实地检查,听取各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汇报,详细询问并实地检查绿色矿山建设的七大条件。复核组对九江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次检查的3家绿色矿山均通过了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复核。
复核组要求,各相关县(市)局要及时督促企业加强整改,严格按照《江西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江西省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绿色矿山建设成效常态化;要以此次绿色矿山复核为契机,持续做好其他矿山创建工作,以创建为抓手,持续提升矿政管理水平;要积极建立绿色矿山长效机制,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