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山西省太原、晋中等8个市。
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是指用煤项目新增煤炭消费量,需通过其他途径等量或超量减少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简称煤炭消费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