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检察官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一起来到屯昌县南吕镇高通岭库区,对露天堆放尾矿渣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他们欣喜地发现,现场地表尾矿渣泥已清除完毕。
随后,检察官和志愿者跟踪调查尾矿渣泥最终处理情况,得知原堆积于此的1万余吨尾矿渣泥,已于今年5月20日前全部运往屯昌达兴环保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通过烧结对矿渣中的重金属成分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将其烧制成环保砖,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023年9月20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向屯昌县检察院提供一条线索:南吕镇高通岭库区露天堆放大量尾矿渣泥,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屯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地调查后,于10月17日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位于南吕镇高通岭的南吕镇蛋鸡养殖现代化生态示范园项目开工建设时,尚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程序。该项目所在地与尚未完成闭库程序的原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乌坡钼矿场高通岭尾矿库区存在重叠。在建设养殖蛋鸡的厂房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厂房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将清理出来的库区残存尾矿渣泥露天堆放,占地面积约2亩,重量1万余吨。
“这些尾矿渣泥是原乌坡钼矿加工钼矿石产生的废弃物,含有超量重金属和提炼钼矿使用的化工原料残余成分。尾矿渣泥堆积点没有防护设施,雨水会将尾矿渣泥冲到地势较低的下游林地、水田、河沟,同时析出其中的重金属成分,而高通岭地处海南主要河流万泉河的最大支流青梯河流域,是青梯河主要补水地。”办案检察官苏波介绍。
为推动解决尾矿渣泥环境污染问题,今年2月,屯昌县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鉴于该案涉及土壤、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矿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多方面问题,存在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办案检察官认真查阅法律法规,逐个厘清相关单位监管职责。
3月18日,屯昌县检察院分别向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南吕镇政府、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并与相关单位进行诉前磋商。
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立即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多项整改措施,督促海南祝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屯昌乌坡钼矿场对尾矿库区残存的渣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清理渣泥堆积区,开展平整复绿工作,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4月22日,屯昌县检察院收到相关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书面回复。6月19日,该院检察官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无人机航拍巡查,确认涉案尾矿渣泥已清除完毕。
“尾矿渣泥本身属于可回收资源,正确利用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处理不当则容易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因此,行政机关和企业都应高度重视尾矿渣泥处理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现合理处理和利用。本案中,我们针对尾矿渣泥堆积污染隐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实现了预防为主、损害担责、注重修复的有机统一。”苏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