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闻通报会,介绍2024年工作进展及成效。
会议现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去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各市、县(市、区),高标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无废指数”和“无废城市”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全社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效应更加显现。
全省累计建设1.7万个“无废城市细胞”。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评价体系指南(试行)》等制度标准,规范固体废物治理工作。
推进长三角“无废城市”共建共享,牵头制定 《长三角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无废乡村建设指南》,协同制定《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整体呈现扩面提质的态势。
联合开展“绿剑”“两打”“生态之江”“剑锋”等专项行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工业固废领域违法犯罪,2024年以来共办理相关固废案件335件,形成有效震慑。
完善“天眼清废”应用,建立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固体废物非法露天堆放问题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系统,一般工业固废电子转移联单53.8 万条,是去年同期2.86倍,有效促进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核查处置闭环管理。
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通则》,推动85%的经营单位“提档升级”,完成164家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排查整治,加力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新(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15个,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3.2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比下降至9.8%。
全省已拥有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资源化利用、填埋(堆填)处置等消纳场所 720余个,直接堆填利用场所 4000多处,年度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98.25%。
全省绿色产品获证企业达到1174家,证书数量2542张,居全国第二位。同时,工业产品碳披露类认证证书达到44张,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45张。
筛评推出“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20个,国家发布的首批9个“无废园区”、19个“无废企业”典型案例中,我省1个“无废园区”、2个“无废企业”入选;7个项目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评选的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率先制定《浙江省“无废集团”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浙江省“无废商业街区(商圈)”建设工作方案(试行)》,遴选31家集团、20个商业街区进行重点培育。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周碧河表示,2025年,省生态厅将继续围绕《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部署,高标准抓好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固根基、强能力、扬优势、提质效,奋力打造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标杆之地,为美丽浙江建设走向纵深持续跃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