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广东省阳西县程村镇西一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该矿权总资源储量超5900万方,年产能210万方,起始价48304.62万元。采矿权竞得人需一次性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
该矿权出让为非“净矿”出让,采矿权竞得人自行理顺开采矿产资源需要使用的用地、用林、用水及拆迁安置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竟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用地、用林、用水、用路、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许可事项,完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一、矿权信息
二、其它注意事项
1、付款方式,采矿权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2、矿山的土地使用要求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采矿权竞得人自行理顺开采矿产资源需要使用的用地、用林、用水及拆迁安置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竟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涉及用地、用林、用水、用路、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许可事项,完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竟得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矿山的土地使用要求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竟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成绿色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并在正式投产后1年内建成广东省级绿色矿山,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方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
4、让前期综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查、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等相关费用共¥341万元,由竞得人承担。竟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支付到阳西县财政局指定财政账户。竞得人逾期未缴纳该笔费用,视为自愿放弃采矿权,出让方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
5、竟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应在24个月内投人生产,因竞得人自身原因,不按约定的期限建场投产,或中途无故停产、退出的,出让方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收回采矿权,不予退还竟得人已缴纳的全部费用,并由有权限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