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新疆共41家矿山入选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截至目前,新疆共建成绿色矿山152家,其中国家级61家、自治区级91家。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环境、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矿山企业实现降本增效,经济效益同步提升。未来,新疆仍需持续完善绿色矿山管理机制,强化中小型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挑战多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教授李晶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疆石油、天然气、煤炭和有色金属等自然资源富集。同时,土地荒漠化、盐碱化和风力侵蚀严重,并位于多个地质构造带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
李晶进一步指出,我国煤炭开发西移,为新疆绿色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制定、实施和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新疆干旱缺水、生态脆弱,生态破坏恢复难度大,矿山企业应实施保水减沉等源头减损开采技术,同时加大研发和应用适配性集水节水生态修复技术;另一方面,复杂地质条件增加了开采难度和成本,还可能造成地表塌陷、挖损和水土污染等破坏,绿色矿山建设需保护恢复地质环境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生态风险管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疆绿色矿山建设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形成点面结合的绿色矿山建设格局。目前,新疆已树立起一批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充分发挥了引领带头作用。
■有力推进矿山绿色发展
上半年入选名录的绿色矿山以油气和煤矿为主,12家煤矿主要分布在哈密市,以大中型为主。今年一季度,哈密市督促指导矿山完成损毁土地面积治理109.31公顷,投入治理恢复金额4019.13万元,矿山生态环境有效得到改善,矿山开发利用更加规范,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意识进一步增强。
其中,砂墩子煤矿按照生态、自然、美观相结合的布局,强化绿植养护,改善空气质量;别斯库都克露天煤矿引入18台136吨位新能源增程式混动刚性无人宽体自卸车,首次实现了在新疆地区极寒天气下新能源宽体车无人化。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严格落实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要求2家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营。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矿区“边开采、边治理”。今年以来,组织人员多次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持续开展历史遗留采坑恢复治理工程,完成23处遗留采坑治理,累计治理面积2527.84亩。
位于木垒县的凯源露天煤矿今年上半年入选新疆绿色矿山名录,该矿建立健全了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还制订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监管机制需持续增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透露,当地通过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环境得到很大提升,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和破坏有效降低,部分矿山形成生态景观,生态效益凸显;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不断更新,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及节能降耗水平不断提升,矿山企业实现降本增效,经济效益提升。
但李晶也指出,当前新疆绿色矿山建设管理仍有待加强,“绿则存、不绿则退”的倒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新疆需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地方法规、标准、规范等,并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和全面、全程和全方位监管氛围,明确新建、改扩建和目前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时间表”。
“此外,新疆中小型矿山企业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较低,存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现象。特别是老矿山,设备陈旧、资金短缺,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难度大。”李晶建议,应建立差别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完善资金渠道,提振老、小矿山参与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据了解,未来新疆将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管理机制,修订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完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遴选程序;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建立绿色矿山建设跟踪台账,扎实开展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探索使用新技术、多手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