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河砂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的通告》,根据公告内容,全区范围内的河道砂石资源由区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本项目涉及的河道砂石资源批准总量为1064.05万方,年度开采控制量为106.41万方。
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河砂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科学规范开采我区境内河道砂石资源,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严禁乱采滥控,保障防洪安全,满足重大项目及公益事业项目用砂需要,实现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的河道砂石资源由区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二、确定九江农垦水务有限公司为三桥河、蔡桥河、江新河等8条水系河道砂石资源唯一经营主体,相应的矿业权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领发按法定程序办理。
三、本项目涉及的河道砂石资源批准总量为1064.05万方,年度开采控制量为106.41万方,采砂作业时间为每天9:00-1700,不得超范围、超时段作业开采。
四、本项目禁采区为河道防洪工程、取排水工程、水文监测设施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道顶冲段、险工险段、堤防及护堤地;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五、本项目禁采期为河水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因防洪、河势改变、水工程出现里大险情、水工程建设等情形不宜采砂的,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划定临时禁采区或者规定临时禁采期。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国有河砂资源的义务,区水利局要合理确定河砂开采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河道采砂管理新秩序。
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