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3包:给煤机)采购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3包:给煤机)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3包:给煤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给煤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3包:给煤机)采购。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杨林街镇、步仙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并预留扩建条件。本机组年利用小时数4500h。
2.4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自2024年12月份开工建设,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5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3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采购范围:本工程采购12台给煤机设备和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7交货地点:工程项目场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卖方为了满足合同交货期或者其他非买方的原因而调整运输方案,买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即项目合同价格不因运输方案的调整而变更。
2.8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