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4包:静电除尘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第4包:静电除尘器)采购。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杨林街镇、步仙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本期建设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并预留扩建条件。
2.4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自2024年12月份开工建设,至第一台机组投产工期为25个月,第二台机组投产日期与第一台机组间隔3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采购范围:本工程采购4台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7交货地点:工程项目场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8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静电除尘器供货且已投运的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如下: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