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至12月9日4天时间内,辽源市融发矿业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成功竞得4宗砂石矿。这4宗矿资源储量超4696万方,合计年产能400万方/年(约1080万吨/年),出让年限3.5年-20.3年不等,成交总价4782.15万元,折合单价近1.02元/方。
根据公告,这4宗矿均位于吉林省辽源市,其中有3宗建筑用玄武岩矿、1宗建筑用安山岩矿,生产规模皆为100万方/年。出让年限最长的为东辽县建安镇大波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共出让20.3年;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毛山残余山体玄武岩矿出让年限最短,仅3.5年。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毛山残余山体玄武岩矿
12月6日,辽源市融发矿业有限公司竞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毛山残余山体玄武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300.19万方,生产规模为100万方/年,服务年限为3.5年(含基建期6个月),成交价252.59万元。
该采矿权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高古村,为毛山整个残余山体,矿区面积0.113平方千米。矿区300米范围内存在26处农民住宅和土地承包权,西安区人民政府代为组织征收拆迁,拆迁费用由西安区政府先行垫付,挂牌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前需向西安区人民政府支付征收拆迁费。
该项目主要是为根治矿山开采造成的高陡边坡影响地貌景观问题,由于矿区北侧及东北侧位于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矿山开采工作面须由南向北推进,工业广场须设在矿区南部,工作面及工业广场不得设在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项目结束后,矿区地表将恢复为耕地,达到耕种标准。矿山剥离的表土将全部堆存至表土排放场,不得外运,不足部分需要竞得人对外采购。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已就拟出让矿区是否在保护地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部分部门尚未予以回复,如果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在禁止设立矿业权的保护地内,将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无法取得采矿权,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樱山建筑用玄武岩矿
12月6日,辽源市融发矿业有限公司竞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樱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1531.343万方,生产规模为100万方/年,服务年限为15.1年(含基建期6个月),成交价1567.12万元。
该采矿权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东孟村、高古村樱山(一撮缨山),矿区面积0.4354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山体上有东辽县电视转播塔及附属设施,需要异地搬迁;矿区范围东侧有医废处理中心和养殖场,南侧有多处农民住宅等生产生活设施,需要征收和搬迁。
矿区范围内有已设采矿权1个,采矿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1日,已委托评估机构完成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竞得可依据评估的价值予以补偿后办理采矿权转让登记,或者原采矿权有效期满注销后办理采矿权登记。
本次出让的开采项目北侧及南侧分别位于高速公路和北二环路可视范围内,距离北二环路不足100米,可能存在无法开采的情况。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东辽县建安镇大波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
12月9日,辽源市融发矿业有限公司竞得东辽县建安镇大波头山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2244.471万方,生产规模为100万方/年,服务年限为20.3年(含基建期6个月),成交价2311.29万元。
该采矿权位于东辽县建安镇金波村,矿区面积0.3821平方千米。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
矿区范围内有已设采矿权1个,采矿权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已委托评估机构完成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竞得人可依据评估的价值予以补偿后办理采矿权转让登记,或者原采矿权有效期满注销后办理采矿权登记。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
12月9日,辽源市融发矿业有限公司竞得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建筑用安山岩矿采矿权。该矿资源储量620.073万方,生产规模为100万方/年,服务年限为6.3年(含基建期6个月),成交价651.15万元。
该采矿权位于东辽县凌云乡富安村,矿区面积0.1547平方千米。矿区300米范围内存在多处农民住宅和土地承包权,需要竞得人补偿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拆迁。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东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矿山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设,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
采矿权勘查程度为资源储量核实,除利用现有采坑及核实过程中布置的探槽揭露工程外,未实施其它勘查手段,局部块段存在一定风险。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