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龙兴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被乐清市乐龙矿业有限公司拍得,出让底价为13800万元,经历26轮次报价,溢价57.9%,以21800万元成功竞得。该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1208.42万吨,年产310万吨,拟出让年限5年,单价约为18元/吨。
据悉,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竞得人需支付矿区至慎海桥路段(约3.076km)和海虹桥至慎南桥段路段(326米)专用运输道路的建设费用1626.4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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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1208.42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矿(中风化凝灰岩)控制资源量1177.92万吨,宕碴30.50万吨。剥离物(残破积土)34.47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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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满足矿产品外运需求,竞得人需支付矿区至慎海桥路段(约3.076km)和海虹桥至慎南桥段路段(326米)专用运输道路的建设费用1626.4103万元。道路建设由乐清市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专用道路使用期限自矿山基建期满之日起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其他事宜按双方签订的道路建设使用协议执行。项目前期报告编制费用合计151.6582万元(已纳入政策处理费),由竞得人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乐清市财政局指定账户。
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若出让资源量仍有剩余,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延续,延续时间不超过2年(若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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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金额为2985.4733万元,计提标准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执行。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时需采取切实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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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乐清市乐龙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石材加工、销售;填方、填土工程服务,属于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