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财政部重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四川构建涵盖资金、资产、资源、资本的“大财政”收入管理格局,全面清查资产资源,分类推进盘活利用,2024年全面完成国有资产资源“起底式”清查工作。
一、高位部署系统谋划,全局“一盘棋”推进
一是高规格推动,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的部署要求,建立四川省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协调机制,构建财政厅牵头抓总、省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市县政府分级实施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盘棋”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是高质量部署,制定系统完备的清查方案。制定印发“1+5”清查方案,“1”即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清查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组织保障;“5”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土地和矿产资源、水利资源和林草资源等清查实施方案,细化清查范围和重点、清查基准日、报表口径、实施路径和报送要求。
三是高效率保障,实现安全有效的系统支撑。依托现有国有资产资源年报系统,新增清查统计板块,设计13张汇总表、34张明细表、1400余项审核公式,将原手工填报的自然资源数据“线上化”,实现清查台账网上填报、自动审核和动态更新,有效统筹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夯实数字化管理基础。
二、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全域“一体化”清查
一是明确清查范围。明确清查范围为各级政府拥有的实物、债权、股权等国有资产以及矿产、土地、水利、林草等国有资源。此次清查,摸清了全省3万余家行政事业单位、1万余家国有企业的100万余项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是细化清查标准。按照资产资源属性,差异化设置价值数量、权证登记、账务核算、使用状况等清查要素,准确反映各类资产资源状态。以闲置时长、使用频率等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闲置低效判定标准,以盈利能力、战略价值等作为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判定标准,以利用潜力、确权情况等作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判定标准,确保清查标准统一、口径清晰。
三是加强数据审核。坚持系统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聚焦重要资产与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核查和实地指导,联合相关部门会商研判,“一事一策”推动解决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数据审核比对,通过系统设置审核公式、交叉比对行业数据等方式,累计纠错7万余处,有力提升清查数据准确性。
三、编制清单分析利用,全省“一本账”落实
一是形成清查摸底清单。聚焦土地、房屋、探矿权、基础设施等13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土地、房屋、特许经营权、债权等10类企业国有资产,政府储备土地、未利用矿区、水资源、河道砂石资源、国有林地等8类自然资源,全面梳理排查形成清查摸底清单,将国有资产资源纳入“一本账”进行综合管理。
二是形成闲置低效清单。对资产,重点关注闲置低效但盘活空间较大的存量土地、房屋、矿权,具有长期稳定收益、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类资产,加大资产清查力度,形成闲置低效国有资产清查台账。清查发现,闲置低效资产主要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未及时处置,或受市场影响尚未开发或处置的房屋及土地。
三是形成开发利用清单。对资源,重点关注潜在利用价值较高、未来可开发空间较大、开发利用途径较为成熟的自然资源,加大资源清查力度,夯实我省可开发利用土地、矿区、水、林草等资源底数。后续可通过合规设立并出让土地及矿业权、河道采砂权,征收水资源税,发展林下经济、开展生态旅游等方式,加大资源开发力度,拓展资源收入空间。
下一步,四川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分类别分层次制定盘活利用方案,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各市县政府探索盘活利用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深度挖掘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在资产盘活、资源开发、产权确权等领域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多元化推进经验,推动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