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辉南县新桐村建筑用砂石矿挂牌出让公告
通公-KQ〔2025〕002号
受出让人辉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辉南县新桐村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项目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住所: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8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吉林省辉南县新桐村建筑用砂石矿
(二)地理位置:辉南县朝阳镇新桐村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四)矿区面积:0.5767平方公里
(五)矿区范围:1 4731334.685 42506740.743 2 4731158.404 42506647.548 3 4730429.810 42507214.990 4 4730792.100 42507827.440 5 4731158.630 42507557.360 6 4731040.680 42507268.380 7 4731459.012 42507044.196
(六)开采标高:383-324米
(七)资源储量:11753.1千立方米
(八)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项目为新立采矿权,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40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25.12年。
(九)多目标管理及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
(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
(2)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占用费;
(3)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4)杜绝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是以各类工程名义违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要求:该采矿权已查明储量,取得该采矿权后,竞得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修复和土地复垦。竞得人须按《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要求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在矿山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评估核查;未通过的给予一年整改期,一年后仍未完成整改的,停止生产。整改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通过评估核查的,方可继续生产。
(十一)出让起始价
该项目为无底价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56.38万元(大写:伍佰伍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的赢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3.具有较强的履约保证能力。
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5月27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5年05月27日 09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整至2025年05月27日 09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咨询电话:04353295811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材料。
3.由银行出具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的交易风险。如因竞买人未实际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出现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2.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并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矿区重叠情况,不影响正常开采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3.矿产资源开采存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所差距,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并知晓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相关文件,如对出让项目相关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挂牌时间开始前向出让人或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2.参加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出让人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经出让人审定后予以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中心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3.竞买人在报名时间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填报申请书及上传申请材料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5月12日
(二)增价幅度: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56.38万元(大写:伍佰伍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1.0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辉南县自然资源局(住所: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86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35-3295821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宏波
联系电话:0435-8242690
地 址: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86号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辉南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