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生产、经营双证取消 钢铁电力行业选煤余地望拓宽
中国振动机械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日前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去掉了煤炭生产许可和煤炭经营审批的有关条款。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的具体政策措施有望下月出台。相关分析认为,存续近20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钢铁、电力等用煤大户对于煤炭来源的选择余地将拓宽,用煤成本下降或是大概率事件。
市场化程度提高
煤炭生产、经营双证的取消,其实早在两月前就能找到“蛛丝马迹”。5月1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省级投资主管部门。
煤炭行业资深专家、长安能源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李廷表示,煤炭经营审批制度是依据《煤炭法》设立的,虽然《决定》中并没有提及取消煤炭经营许可证,但提到了“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记者经查阅获悉,在1996年公布实施的《煤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国务院规定的分级管理的权限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相关分析认为,当时颁发煤炭经营许可证,初衷是为了维护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但由于审批环节较为复杂,且容易形成权利寻租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增加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负担。
李廷介绍说,之前,煤炭生产企业想要正常生产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随着《煤炭法》去掉了煤炭生产许可和经营资格审批有关方面的条款,存续多年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将正式“寿终正寝”。
安迅思高级信息经理刘传军分向记者表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取消对煤炭市场来说是个好消息,不仅有利于煤企降低管理成本,同时只要是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以从事煤炭经营,这有利于煤炭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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