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将稀里糊涂地支付多少专利费
2006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传出了振奋人心的消息: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这是中国专利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我国若要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仅有数量是不够的,还要成为专利强国。
现在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因为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技术领域诸如生物,医药,通信,高端IT产品等的专利空间已被西方发达国家所占据,他们设置许多专利雷区,以图阻止后来者的竞争,维护其垄断利益。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目前只能充当跟随者或者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角色,这种境遇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利用可靠的专利文献数据,充分挖掘其内在的技术、法律、经济方面的信息,探寻专利壁垒,厘清行业发展专利格局和空间,否则就可能会付出巨大的代价。
此言非假。
日前,日本最大的药品公司之一——武田药品株式会社因侵犯其药品专利权问题,将重庆市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医药企业——圣华曦药业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这只不过是中国企业被告侵权的最近一例而已。
回顾一下历史,我们的教训就可能更为深刻。早在2002年,在电子信息领域,6C联盟(时代华纳、日立、IBM、松下、三菱、东芝)联合诉中国DVD生产厂商侵权,致使中国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付4.5美元专利许可费,目前已经付了30多亿元,在对方专利权失效以前,还将陆续付出200亿元人民币。在摩托车业,中国摩托车企业最近几年时常遭受日本摩托车行业协会的专利权发难,也丢失了大片海外市场。最近又有消息说,索尼、三洋、富士、理光、三星等十几家日本和韩国企业将向中国企业征收数字相机专利使用费。
回顾DVD事件,有关专家曾指出当我们还没进行专利文献分析,搞不清楚6C联盟拥有哪几项DVD专利,在哪些关键技术环节上拥有专利时,我们就稀里糊涂地付费了。在其他跨国公司发动的专利战中,国内企业不了解、不利用专利信息进行研究并反击的占了相当的比例。相反,中国企业充分搜集专利信息资料,奋起抵抗的往往可以赢得一定的胜利。例如,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协调各个国内电池厂家宣告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关于无汞碱锰电池专利侵权调查(337电池调查案)中的美国专利号5464709号专利无效取得了期望的胜利。
我们可以看到,具有研发能力的跨国公司对于专利信息研究与利用是相当重视的。比如日本佳能公司的董事(主管知识产权部门)就说读论文不如读专利,并且他们在研发到生产销售的各个阶段都注重对于技术发展及竞争对手的专利调查分析。
有关资料显示,在祖国大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四川省法院受理的涉及大陆以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总共只有涉台、涉港各1件。从入世到2004年年底,四川省法院受理了31件涉外(包括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无独有偶,在重庆市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重庆市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了7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2.5%,同类案件所占比例同比上升了8个百分点。重庆市一家大型医药企业太极集团知识产权部的陈康刚部长感叹说,“近两年,公司应付各种知识产权纠纷可谓是应接不暇,尤其是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更令我们头痛。”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信息不通,只是低头立项开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等研究出来去申请专利时才发现,别人几年之前就申请专利了。所有的投入都成了白辛苦。由于忽视事前的专利分析,或是因为专利分析手段落后而无法获得全面可靠的专利信息,使我国每年都存在大量的重复科研项目
另外,专利文献的检索和分析工作是企业技术研发必不可缺的前期工作。但是这项工作专业性很强并且也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利情报分析工具与人员,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还没有充分的意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吃了大苦头。不仅是中小企业,国内的一些大型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也急迫需要解决提高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能力的问题。如果这方面工作不够充分,研发技术路线的选择发生了偏差,导致产品发生知识产权问题,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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