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静电除尘与脱硫废水处理相结合促成“超低排放”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国家提出了新的环境排放标准,从而对火电厂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和高标准的要求,也助推了“超低排放”这一新思路与新技术的诞生。火电厂污染不仅仅在于烟气,脱硫废水的排放也是一直努力要解决的问题。为促进进一步达到真正的“超低排放”,下面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两种可行的废水处理与烟气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思路,供大家参考。
方案一:烟道喷淋蒸发法废水处理
火电厂脱硫废水的杂质来自烟气和脱硫用的石灰石,主要包括悬浮物、过饱和的亚硫酸盐、硫酸盐以及重金属,其中很多是国家环保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第一类污染物。由于水质的特殊性,脱硫废水处理难度较大,再加上各种重金属离子对环境有很强的污染性,因此,必须对脱硫废水进行单独处理。
此方案是将脱硫产生的废水由废水泵提供动力送至空气预热后的烟道,然后通过压缩空气加压,从雾化喷嘴喷出。由于烟道内烟气温度在130-150℃之间,所以喷出雾化的脱硫废水立刻被蒸发,废水中的杂质立即以固态的形式与烟气中的粉尘相结合。废水中的杂质主要是吸收塔内残留的大量金属离子(Ca2+、Fe3+、Cr3+、Hg2+、Cd2+等)和非金属离子(F-、Cl-、SO42-、SO32-等),这些离子吸附在粉尘上,从而粉尘会带有电荷,当再经过干式电除尘器时更容易被捕捉,从而除尘效果更佳,有效的减少了粉尘。此方案不仅仅有效的保证了除尘效率,而且除去吸收塔内的杂质,保证了脱硫效率。同时减少了原有废水处理的药品消耗及废水处理设备,降低了烟气温度(在酸性物质的露点以上),保证运行安全。湿法除尘的废水再利用,也节约了电厂的水资源损失。此方案改造较少,可行性高,经济性高,更加合理地解决了电厂粉尘的排放和脱硫废水排放的问题,保证了“超低排放”的实现。
方案二:湿法除尘用废水清灰
目前湿法脱硫是最为主流,技术也最为成熟的脱硫方法,即使如此湿法脱硫依然存在弊端。湿法脱硫后的烟气温度依然有50-60℃,脱硫浆液滴会随着烟气夹带,一部分被除雾器收集,而另一部分随着烟气排出,也就形成了脱硫后烟囱排出的浓浓尾烟,严重时会形成酸雨、石膏雨。同时被夹带的脱硫浆液滴会在高空由于自然作用,水分蒸发后脱硫产物会以晶体的形式析出,就行成了可吸入颗粒物或细颗粒物。这样势必导致排放粉尘二次污染,达不到“超低排放”的标准。
应对这一问题,我们采用湿法静电除尘器来处理脱硫后的烟气中的粉尘。湿法静电除尘器原理类似于干式静电除尘器,只不过是清灰方式不同。湿法除尘器是通过采用喷水或溢流水等方式使集尘极表面捕捉到的粉尘清理掉。同时使用耐腐蚀导电材料做集尘极的湿式电除尘器不需要长期喷水或溢流水,只根据系统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冲洗,仅消耗极少量的水,该部分水可回收循环利用,收尘系统基本无二次污染。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使用脱硫废水处理后的水来当做湿法除尘器的冲洗水。这样一来解决了脱硫废水排放的问题,而且湿式清灰可以避免已捕集粉尘的再飞扬,达到很高的除尘效率。使用湿式电除尘器后含湿烟气中的烟尘排放可达10mg/m3甚至5mg/m3以下,收尘性能与粉尘特性无关。同时产生的污泥也可以与废水系统一起处理,不用增加新的设备,节约了电厂水资源的使用。废水处理后未能完全除尽的污染物能进一步处理,可达到零排放,促进达到真正的“超低排放”。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新标准的实施提高了火电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推动了火电行业排放强度降低,加快转变了火电行业发展方式,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电力工业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就此希望这两种脱硫废水的解决方案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可以提供新的思路实现真正的“超低排放”,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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