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江砂11万吨 涉案人被追偿环境损失15万
2018年11月23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凌文新、邢群、陈玉根等二十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并对凌文新、邢群、陈玉根、程学斌等二十二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修复补偿金159900元。
长江官洲水域查获非法采砂者
以凌文新为首、涉案人数多达20余人的非法盗采长江江砂团伙,多次在长江官洲水域“带泵”,安排章红光等人的吸砂泵偷采江砂,秦文、耿文富等人的吊机帮助过驳偷采江砂到舱机船。为逃避打击,这些非法采砂者往往昼伏夜出,该团伙作案手法娴熟,不仅有明确的分工,更规定了分成比例,“收益”也高得惊人。
2018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凌文新、邢群、陈玉根安排吸砂泵在官洲2号水域偷采江砂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起获未出售江砂共计6720吨。经查,2018年1月间,凌文新等人偷采江砂共计115940吨,价值共计2189660元,违法所得共计764540元,其中仅2日至8日偷采江砂就多达109220吨,价值1965960元。
公益诉讼向非法采砂亮剑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有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迎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凌文新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便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刑事犯罪的同时,向犯罪嫌疑人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办案人员多次汇同具备鉴定资质的安徽某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家鉴定人员就生态损害范围、程度及需要承担的生态环境恢复责任等问题进行现场勘查、调查监测,最终作出评估报告。
2018年12月28日,该案在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庭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判处被告人凌文新、邢群、陈玉根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十七名被告人被单处罚金二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判令被告人凌文新、邢群、陈玉根三人违法所得76454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判令二十二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共计159900元及鉴定费用8000元。
检察官说案:
用法律捍卫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职能,主要是基于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也担负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本案中,凌文新等人大肆采砂的行为,破坏了河床形态,改变了局部河段泥沙疏移的平衡,易引起河势的局部变化和岸线的崩退,对局部河段的河势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会破坏长江河航道的自然形态、改变固有河势、影响通航、威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防洪功能,其行为损害的并非特定个体的利益,而是沿江生存与发展的群众的共同利益。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通过提起公益诉讼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人们懂得运用法律捍卫公共利益;也给那些正在从事或企图通过破坏环境获得经济利益的人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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