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去年以来,恩施州修复治理矿山27家,累计核销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2310亩,建成省级绿色矿山7座,建南气田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
突出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恩施州编制印发《恩施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将矿山生态修复列为2021~2035年生态修复工作7项主要任务之一,明确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重点区域和时序安排。完成州、县“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调整,设置1个页岩气勘查区块、14个矿泉水勘查开采区块、9个地热勘查开采区块,逐步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资源能源体系,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加强源头管控,夯实保障基础。恩施州加强对矿山基金账户的规范管理,在矿业权新立、延续等行政审批环节,按期足额计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对未按规定计提基金以及未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开展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矿山企业,不予延续变更审批。2024年,全州在产矿山开设基金账户覆盖率达100%,已计提基金8770万元,进一步夯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障基础。
实施全链条管理,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恩施州明确,在矿山出让阶段,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矿山生产建设阶段,所有新建矿山要有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在产矿山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建设,各县市按时上报建设计划。同时,将绿色矿山的实地检查融入每年度矿山井上井下实测工作中,每年聘请专家前往现场对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对于已通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的企业做到100%抽查,对于抽查中存在问题的矿山及时重新评估,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矿山取消绿色矿山资格。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恩施州编制《恩施州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实施宣恩县七姊妹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鹤峰县走马镇铜坪垭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修复治理面积26.21公顷。同时,连续5年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冬春行动,以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攻坚行动、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行动、年度任务目标筹备行动、矿山治理责任机制提升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关闭矿山治理成效自查和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