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轻催增加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项目 所需滤筒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421-2337-114-B1
2.项目内容:轻催增加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滤筒除尘器\1500m3/h99.9% 1.0 台
加入日期: 2016-03-27 截至日期: 2016-04-15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6月30日00:00时,广州石化物供中心2#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资格审核申请文件真实:资格审核申请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2 具有标的物设计/生产/经营能力:具备标的物设计/生产/经营能力,或与标的物专利商建立长期代理合作关系,不受理代理商投标。
6.3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4 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最近5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5 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
6.6 投标人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最近5年内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国内外同娄装置工况条件(催化装置催化剂粉尘过滤)下至少3个项目运行2年以上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主方的运行报告。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如通过第三方签订合同的需提供三方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应包括首面,签字页,清单页及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材质等关键信息,且能够清晰体现出装置处理能力的信息描述,业绩评审仅以所提供合同信息为准,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业绩。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3月27日19时至2016年04月0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312号201室。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09:3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312号201室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4月15日09:30时前与于澄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云涛、王莉、罗坤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请有意向参与该标段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果有疑问,请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相关咨询人。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资格审核申请文件真实:资格审核申请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8)具有标的物设计/生产/经营能力:具备标的物设计/生产/经营能力,或与标的物专利商建立长期代理合作关系,不受理代理商投标。(9)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0)安全责任事故情况:最近5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1)企业运行状况良好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12)投标人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最近5年内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国内外同娄装置工况条件(催化装置催化剂粉尘过滤)下至少3个项目运行2年以上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主方的运行报告。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合同复印件的为无效业绩。如通过第三方签订合同的需提供三方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应包括首面,签字页,清单页及能够清晰表示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材质等关键信息,且能够清晰体现出装置处理能力的信息描述,业绩评审仅以所提供合同信息为准,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业绩,无业绩或无效业绩将被否决投标。投标人需在技术投标文件中对以上内容进行逐项响应,否则,投标将被否决。2、技术要求请详见附件:轻催罐顶除尘器技术文件0310或咨询招标人。3、商务付款条件和报价要求:付款条件:按附件要求技术条件及范围供货;经验收合格付款5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45%,留5%质保金。商务报价:报价含17%增值税及运杂费。4、若综合得分一致,以商务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商务报价相同,以注册资金高者排名靠前;若注册资金一致,以上一自然年度交易金额高者排名靠前。5、该平台中所有附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请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6、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整(以此为准),需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网上支付(在线支付问题可拨打4008198786咨询)。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必须事先征得华南招标中心的同意。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和U盘3包分别密封(U盘与保证金支付页面一同密封)。U盘内须放入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盖章版PDF格式,文件名请使用“公司全称+技术标书”和“公司全称+商务标书”。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其他重要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资质审核评审标准。。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于澄
电话:18820691627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王云涛
电话:020-62124361
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莉
电话:0379-64887531
联系人:罗坤
电话:020-62124052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