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于今起开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环境监控系统、增设了现场执法强制性处置手段,提高了行政处罚额度,为推进依法治气、严格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贵州省大气环境总体良好,贵阳市大气达标率全国排名前10位,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能源消耗和城镇人口快速增长,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新增能源污染排放量呈刚性增长趋势。在一些地州市和工业园区,大气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重度污染。
《条例》共分为八章,从贵州省实际出发,分别从燃煤大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扬尘大气污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围绕“减排、压煤、除尘、控车”四个重点,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对超标排放、违法偷排企业从重从快处理。对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协同控制、损害担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