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作为矿业资源大省,为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程,江西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进速度,到2020年力争建设200座绿色矿山。不再新批准开采规模小于年产30万吨的采石场。
江西省内矿业产值由2015年290.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54.3亿元,增加比例超过22%;计划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设200个绿色矿山,建设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截至2017年底,江西省矿山总数为3835个,其中大型矿山62个,中型矿山268个,小型矿山2471个,小矿1032个,据初步统计,采矿证总面积约2600平方千米,约占全省面积的1.53%。
通过矿产开发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开采、集约经营和大中小矿协调发展的布局。
2016年以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省、市、县三级国土部门从部门预算中共计安排了0.512亿元用于开展全省(全省及分市、县)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截至目前,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已基本完成。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中央、省财政共安排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07个,累计安排资金21.88亿元。
据介绍,绿色矿山是以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为统领,以发展绿色经济,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依法办矿、规范管理为前提;以高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矿区和谐为核心;以科技和管理创新为保障的一种全新的矿山建设和经营模式。
同时,江西省不再新批准砖瓦用粘土矿和开采规模小于年产30万吨的采石场,力争到2020年建设200个绿色矿山,建设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