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
今后政府投资工程,包括公共建筑、道路、雨污分流、河道整治等项目,必须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下一步,建设部门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完善细则,将南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过去的38%提高到明年的70%。
此前,北京、深圳已经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再生砂石骨料应用范围,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今年4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
《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个环节的推进,提供了制度上、操作上的法律保障,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
针对建筑垃圾混装、乱排,意见稿规定开工前就要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未备案擅自施工,将取消建筑垃圾处置费减免政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否则须与有能力企业联合招投标。
针对再生产品销售难题,意见稿给出了重磅规定:今后政府投资工程,包括公共建筑、道路、雨污分流、河道整治等项目,必须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今后要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建立企业目录库和产品目录库,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目录库之外的企业处置建筑垃圾。
此外,南京市还要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再生产品的单位进行适当扶持,研究财政补贴办法。当然,如果相关处置企业不能在产品、环保等方面做到位,也随时面临从目录中除名、纳入征信“黑名单”等的惩罚。
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建筑垃圾年产量约占垃圾总量的三至四成,处理压力巨大。下一步,建设部门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完善细则,将南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过去的38%提高到明年的70%。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明确再生产品质量检验执行标准,细化应用工程部位,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北京、深圳出台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再生砂石骨料应用范围。
北京市
北京市《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种类及应用工程部位的通知》,规定再生粗细骨料应用部位为:
1.市政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
2.建筑工程地基回填;
3.道路工程路基垫层、基层、回填。
深圳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名录及再生建材产品适用工程部位目录,规定再生粗细骨料应用部位为:
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
市政工程:路基垫层、地下管廊回填等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