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日前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云南将坚持从各地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处理好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产业布局向重点地区集中,煤炭开发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煤炭生产向骨干企业集团集中,协调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到2021年底,煤炭企业户数控制在20户-30户之间,单个煤炭企业产能规模不得低于300万吨/年。全省原煤产量恢复性增长在80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稿》同时指出,2021年底前,有序引导产能30万吨/年(不含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闭退出;保留煤矿单井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的最小规模、最大规模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曲靖市和昭通市平均单井规模达到产能60万吨/年;打造一个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0万吨级的省属大型煤炭产业集团,使其在全省煤炭生产总量中的占比至少达到60%,力争达到85%。
在煤炭资源整合方面,支持保留煤矿整合周边相邻且具备矿权整合条件的煤炭资源及其夹缝资源、煤矿上部及深部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优先支持省属煤炭企业整合煤炭资源、区域开发,建立省属煤炭旗舰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
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面,以省属煤炭企业为依托,实施煤炭企业大集团建设战略。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鼓励和支持省属煤炭企业采用收购或控股参股等形式兼并重组地方煤矿。
据悉,2019年7月,云南省政府发布的《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指出,2020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5800万吨以内,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00亿元;2021年,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80亿元,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计划》中提出,云南省财政按照规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2021年,省财政安排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10亿元注入省属煤炭产业集团增加其资本金,10亿元用于支持煤矿“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安全技术改造以奖代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