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面有支4人“执法队”,专挑采砂船下手,敲诈钱财,以为“黑吃黑”采砂船主不敢声张,却不料难逃法网。22日,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以举报等威胁手段向盗采江砂人员索要财物的许某、郭某、戴某、李某4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初尝“甜头”
许某等4人均在海门市某货物装卸有限公司工作,工作职责是在公司管辖的过驳区内巡逻,对占用航道、超载、夜间航行等行为进行检查。虽然只是企业的“执法队”,但许某几人在特定江面区域还是有一定权力:发现一些船舶违规,若是在过驳区作业的浮吊船他们则会出面管理,若只是过境船舶则上报海事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去年5月,许某4人在过驳区水域夜间巡逻时,发现一条吃水很深、严重超载的船舶。李某便驾驶巡逻艇追上,许某等3人上船检查后发现,船上装载了大量江砂。由于长江中下游流域全面禁止采砂,许某便准备按照公司规定上报长航公安处理。就在此时,船主拿出两条“硬中华”香烟塞给许某,恳请通融。许某等人收下香烟下船,就此作罢。
主动“出击”
尝到甜头,许某主动提议专门找采砂船索要钱财,反正船主干的也是违法的事,不敢报警。去年7月的一天,夜色漆黑,江潮大涨,许某判断非法采砂船会有所行动,便驾驶巡逻艇带着其他3人在过驳区寻找目标,果然发现一艘采砂船停在附近。许某立即使用扩音器叫喊“减速,检查”,待两船靠近后便带领郭某和戴某登船检查。
船主谷某某吓得大气不敢出,他打量着这几个“执法人员”:3人均身穿黑色保安制服,上船后四处检查,还用手机拍摄视频,并询问砂的来源,表示超载了要上报公安、海事部门。谷某某怕非法采砂被处罚,只能忍气吞声,拿出一条“黄金叶”香烟并奉上1万元现金,希望高抬贵手。见到真金白银,许某露出笑容,朝其他人挥挥手示意作罢,迅速下船。4人离开后,谷某某虽心疼花钱却也无可奈何:报警不是也抖露自己嘛。
许某等人自觉“黑吃黑”不会有事,却不知此事还是传进了公司领导耳中,并被公安机关知晓。去年11月29日,公司让安全监督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去长航公安局接受询问,许某4人当即供认敲诈船主钱财之事,谷某某涉嫌非法采砂的事情同时案发。次日,许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谷某某则因在长江B7水域多次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涉嫌敲诈
今年5月25日,许某等人敲诈勒索案移送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非法采砂是块肥肉,谁都想咬一口。”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长江南通段非法采砂已经形成一个利益链条,除了采砂,还依附着黑恶势力和一些“地下执法者”。去年,该院就办理过彭某某等人长江“砂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大批收取采砂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分子被判刑。
检察官特别提醒,长江中下游水域全线禁止采砂,若碰到采砂船或运砂船,应及时向海事、长航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或提供线索,而不是擅自处理,甚至从中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