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无废城市”重大决策为指导,聚焦当前建设中凸显的建筑垃圾产处矛盾,立足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可循环产业,布局构建规划引领,政府和市场共同支撑的塔型建筑垃圾资源化体系,大力提升终端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共计资源化处置建筑垃圾1060万吨,提升60.7%,其中制砖等再生利用32万吨,无害化率100%,资源化处置率98%以上,再生利用率97.3%,同比提升1.2%,处置量及再生利用率居嘉兴首位。
一是规划筑顶,统领保障资源要素。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列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嘉兴首个县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专项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路径。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规划,预留资源化处置设施用地。研究制定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税收优惠等形式,对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扩大产能给予政策支撑。今年以来,共计落实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用地指标91亩,拨付财政资金1259.8万元,技术研发和扩大产能税收减免达到70%以上。
二是政府支持,培育发展三级终端。以原有全省首个特许经营项目市级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为借鉴,充分根据建筑垃圾供需情况和现有资源,逐步培育市级、区域、乡镇三级全覆盖、多布点、便利化的资源利用终端。指导市级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拓展业务,扩大产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扶持市场力量建设盐官、周王庙小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厂,满足乡镇建设处置需求。创新投建绿色新材料灰土制作和非黏土烧结空心砖2个工程弃土专项利用项目,预计年新增渣土消纳能力100万吨以上。目前各终端建筑垃圾总体处置能力80万吨/年,预计全部投运后处置能力将提升至225吨/年。
三是市场探路,灵活拓展处置渠道。按照市级集中利用和就近回收双线并行的思路,以政策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对接,探索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置方式。充分运用工程回填、矿坑修复、路基辅垫等方式实现市内协调消纳。在全域整治、集中拆迁等建筑垃圾量大区域,创新试行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处置,利用小型机器通过粉碎等简易方式,就近供应实现资源再利用。今年以来,市场自主对接并资源化处置建筑垃圾102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