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作为矿产资源大市和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重点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欠账较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成为了绿水青山的“斑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工作迫在眉睫。为进一步摸清济宁市历史遗留矿山底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核查速度和审核质量均位于全省前列,在省厅四次通报中两次位居全省第一。
科学谋划,迅速行动
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厅工作要求,济宁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制定核查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矿山核查技术培训会;为保障图斑核查经费到位,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申请资金25万元,聘请鲁南院济宁分院作为济宁市核查工作技术支撑单位,指导各(县、市)区图斑核查技术工作。
强化督导,加速核查
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矿山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矿山综合整治专班名义,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督导对象,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全市核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13期,通报各县(市、区)每日图斑送审及累计过审情况,强力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核查工作进度。
梳理结果,有序公告
根据核查结果,济宁市初步建立了工作台账和基础数据库,为下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根据要求,济宁市按照“核实一批、认定一批、公告一批”的原则,对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的图斑分批公告、压茬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图斑核查任务。
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基本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底数,为济宁市矿山修复治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核查结果的合理运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不断创新完善生态修复制度机制,积极探索矿山修复治理的“济宁模式”,打造符合济宁特色的矿山治理新格局,推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争先进位目标,努力擘画济宁生态发展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