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谁产生谁付费”、随意倾倒最高罚100万元、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需备案、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7月1日起,《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6月30日上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共八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源头减量、贮存和运输、利用和处置、监管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
建筑垃圾“谁产生谁付费”
《条例》在《固废法》对建筑垃圾所作定义的基础上,结合宁波管理实际需要,将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两大类,并对其含义和范围分别作了界定,做到建筑垃圾全覆盖。
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主要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弃料、拆除弃料。
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同时,《条例》明确建筑垃圾管理基本原则,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并对建立产生、运输、利用、消纳各环节、各流程全面系统化监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谁产生谁负责!《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协商处理费用时,可以参考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的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运输等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明确规划建设要求
针对建筑垃圾利用、消纳等场所数量少、容量小、利用率低等突出问题,《条例》首先在规划上加大了基础设施力度,规定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明确工程泥浆固化、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场所等设施布局、规模和用地面积等要求,并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同时,《条例》还对政府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消纳等场所的建设、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供给、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建筑垃圾处理的技术监测监控设备的设置要求,对相关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利用、消纳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技术监测监控设备,并对接入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作了规定,强化对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的数字化监管。
根据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条例》也对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了功能定位:平台需采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等环节以及车船驳运码头的技术检测监控、车载设备运行信息;提供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准予核准等共享信息。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21年4月,宁波的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即宁波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115.231.59.86)就已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此后功能不断完善,装修垃圾运输单位可将相关信息在该平台登记好,方便相关部门的监管。
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需备案
为了实现建筑垃圾实行源头减量目标,《条例》规定这么做:
改进建筑设计、施工方式。《条例》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落实源头减量目标管理要求的相关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如鼓励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以及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等。
编制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条例》规定,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通过优化城市建设规划标高,为减少排放、促进直接利用创造条件。
建立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条例》明确了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垃圾处理方案的具体内容、备案时间、公示等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始前,对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理方式、利用和处置的路径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
装修垃圾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根据《条例》,宁波将实行装修垃圾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聘请物业服务人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人负责;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人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明确管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投放规范,设置装修垃圾封闭式暂存设施、场所,督促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随产随清的要求及时联系经依法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条例》还对装修垃圾产生单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如装饰装修前将装修时间、地点、规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责任人;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暂存、收运,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等。
为解决建筑垃圾乱堆放、运输市场不规范、偷倒乱排问题,《条例》还明确了施工单位贮存清运建筑垃圾的规范化要求、完善了建筑垃圾运输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