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详细解读市政府于8月9日印发的《吉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六章,二十九条。 《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从源头上改变城市建筑垃圾简单粗放的处理方式,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利于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
近年来,吉安市高度重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规范有序的建筑垃圾管理模式,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起草共分四个阶段:理清思路、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和审议定稿。《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9日公布,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吉安市查处建筑垃圾乱倒行为10余起,清理乱堆放在建筑工地周边的建筑垃圾3处,约4吨。
据悉,吉安市将紧紧围绕《吉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加强运输企业管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防严查严惩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处置终端规划建设和利用,规范城区现有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回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建筑垃圾可利用率,确保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