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杭州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实施《杭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十四五’”时期,杭州市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将发生新的变化。”杭州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随着亚运会场馆、城市地铁、公路道路等工程建设的推进,杭州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保持在高位,另一方面,为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规划》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发展导向,以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主线,对全市构建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格局提出了总体部署。
“从规划期目标来讲,‘十四五’期间杭州将在现有矿山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数量,对杭州市三种主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矿种差别化管理。”杭州市规划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现有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进一步规范开采,生态较差的老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控制富阳区、桐庐县水泥用灰岩开采,规范建德市水泥用灰岩和轻钙用灰岩开采,并对小散矿山开展整合,改善生态环境;鼓励在成热地质条件好、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经济带动能力的区域开展地热资源勘查开发。
全市矿山将逐步向建德、富阳等西部地区布局,集聚程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基地化开发、园区化管理。按照“开大关小”原则,进一步压缩全市小型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
根据《规划》,至2025年,杭州的智慧矿山建设取得进展,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以建德海螺水泥洞山石灰岩矿山为试点,力争建成5家智能化绿色矿山,并全面提升富阳区全域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水平。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杭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指导县(区)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