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利用,让建筑垃圾“点石成金”。记者近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计划在今年实现岛外各区完成1处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用地选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建筑垃圾是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如果随意堆放和填埋,会污染水体、土壤和空气。出台《实施方案》,是厦门市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能力、积极探索资源化破题之道的重要举措之一。
提升末端处置能力,让“吃进来”的是垃圾,“吐出去”的是产品,厦门市将在未来几年持续推进,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快利用设施建设。除今年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明后两年的目标任务——2024年,岛外各区基本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5年,岛外各区至少有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投产运营,全市建成1个年处理量100万吨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成以区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为主、各类中小微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为辅,布局合理、产能匹配的资源化利用体系。
在推广再生产品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将在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大力推广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并落实好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再生产品的政策。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生产C30及以下强度等级混凝土时,使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再生骨料。落实好将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建筑、优质工程等各行业领域示范奖补项目等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市将实行建设运营奖补,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奖补配套政策,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以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积极争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24年起,市、区还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目标】
●今年
岛外各区完成1处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用地选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
●明年
岛外各区基本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后年
岛外各区至少有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厂投产运营,全市建成1个年处理量100万吨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