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莱芜区政府印发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莱芜区政府印发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包含指导思想和原则、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和规划实施与管理等6大方面,是全区“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设置投放和审批登记矿业权、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区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绿色矿山动态监管不断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探索地热资源开发“地热+”新模式,提升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35年,矿产资源结构布局稳定成形,矿业高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绿色矿山建设全部完成,智慧矿山建设初具规模,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绿色、安全、创新、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