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绿色已成为砂石行业的发展底色。现阶段,砂石行业竞争态势越发严峻,面对复杂的行业环境,砂石企业纷纷开始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全新背景下,砂石企业更是进一步加快数字创新、资源综合利用等,向绿色智能发展全面迈进。
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也是推动砂石行业绿色发展变革的全新机遇!
在砂石矿产相关领域,《意见》要求: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加强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
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
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相关约束性标准,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
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
《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
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同时,针对不同领域,《意见》提出量化工作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等。
据悉,《意见》主要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主要包括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等。
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雄安新区绿色发展高地等方面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首提“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在新公布的《意见》中,有不少新表述,比如“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等等。
在“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方面,《意见》中提到,“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首次提出“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节能中心主任刘琼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等地区本身就有一些绿色低碳产业的集聚,比如说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等,产业基础和配套好,外向型经济的特点明显,应该继续做大做强,加快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建设。
在“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方面,《意见》中明确,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
《意见》中还特别提到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
首次全面推进“绿色消费” 供需两侧发力
绿色消费,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新公布的《意见》中首次对“绿色消费”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中明确,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等。
在供给端,《意见》中提到,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等。
刘琼提出,消费领域的绿色转型,还是需要源头、过程、终端等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这次《意见》中提到的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等等,其实也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来激发绿色消费的活力。
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此外,《意见》还从财税政策、金融工具、投资机制、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以及标准体系六个方面持续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
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
投资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
价格政策方面,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水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市场化机制方面,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
标准体系方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