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和2024年行动计划,煤矿监管智能调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行动做深做实,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制作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简历表,严格把关学历、从业经历、持证情况,确保相关人员符合要求。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重点关注新入职、工作经验欠缺、近年来发生工伤等群体,严查培训违规现象。开展主要负责人述职承诺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确9项述职内容和6项承诺内容,全市煤矿主要负责人公开述职承诺,促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逢查必考”,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累计开展“逢查必考”66矿次、考核717人次。
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秉持超前治理、以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全市煤矿已查清三年采掘接续规划范围内的主要隐蔽致灾因素,为矿井灾害防治提供了坚实基础。协调新泰市、宁阳县、肥城市开展隐蔽致灾区域性普查,推动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动态化。定期研判重大风险,监督全市煤矿持续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年度、专项、岗位和临时施工风险辨识,累计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点591处。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煤矿安全文化长廊建设、“矿长话安全”“矿工家属话安全”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促进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的双提升。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督促各企业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公告牌、“吹哨人”等制度,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结合“一矿一策”和驻矿盯守人员反馈情况,制定执法方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远程信息化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17矿次,查出问题隐患2360条,罚款529.8万元。与国家矿山局山东局执法二处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预防性技术审查,互通共享检查问题,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至县(市)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矿次,联合开展预防性技术审查27矿次。